设 计 方 案
锅炉规格:220t/h循环流化床锅炉
燃料种类:煤
处理烟气量:
入口烟气温度:≦
烟气排放浓度:≦50mg/m3³
利用原静电除尘器安装空间尺寸
1.供货设备技术参数及保证
1.1 前置预除尘器(并联二台)
处理烟气量:2×
入口风速:
除尘效率:<70%
阻力:<500pa
筒体材质:16Mn
卸灰口尺寸:400×
外形尺寸:Φ2000χ
1.2 LCMD4405.5-12型低压长袋脉冲除尘器(并联二台)
项目 |
单位 |
数据 |
处理烟气量 |
m³/h |
2×240000 |
设计效率 |
% |
99.98 |
入口温度 |
ºC |
≤170 |
入口粉尘浓度 |
g/Nm³ |
48 |
保证效率 |
% |
≥99.9 |
出口粉尘浓度 |
Mg/Nm³ |
<50 |
平均阻力 |
Pa |
1200-1500 |
每台除尘器室数 |
个 |
2×12 |
总过滤面积 |
M²/台 |
8811 |
过滤风速 |
M/min |
0.9-1.0(最大风量时) |
滤袋材质 |
|
PPS |
滤袋规格 |
mm |
Φ160χ5800 |
滤袋允许连续使用温度 |
ºC |
125-170 |
滤袋允许最高使用温度及允许时间 |
ºC/h |
190/0.5 |
袋笼规格 |
mm |
Φ155χ5750 |
袋笼材质 |
|
20﹟(含文氏管) |
袋笼防腐处理工艺 |
|
有机硅喷涂 |
袋笼固定及密封方式 |
|
弹性涨圈 |
电磁脉冲阀型式及规格 |
mm |
淹没式 DN76 |
喷吹气源压力 |
Mpa |
0.15-0.30 |
气源品质 |
|
水分:<5mg/Nm³
油: <10 mg/Nm³
固体粒:<5微米 |
机械开阀时间 |
ms |
<150 |
耗气量 |
M³/min |
8.0 |
每台除尘器灰斗数 |
个 |
12 |
灰斗卸料接口尺寸 |
mm |
400χ400 |
保温层和保护层材料 |
|
岩棉+彩钢板 |
保温层和保护层厚度 |
mm/mm |
50/0.5 |
除尘器支架 |
|
钢支架 |
灰斗卸料高度 |
mm |
3500(气力输灰) |
设备重量 |
t |
约345 |
外形尺寸(长×宽×高) |
mm |
14250×19000×17900 |
1.3除尘器在下列情况同时存在时,仍可达到设计参数。
进口烟气量浓度:+
进口烟气含量: +10%
进口烟气温度: +10ºC
滤袋破损率: <3%
1. 4在燃烧方式及烟尘特性在一定范围内变化时,保证除尘器的各种性能指标不降低。
1.5滤袋寿命保证(材质PPS,正常使用条件下):燃煤锅炉≦30000h;生物质秸秆锅炉≦10000h。
2.除尘系统供货设备必须具有以下功能
2.1本除尘系统设有前置预除尘器,以减少布袋除尘器负荷并进一步冷却降低烟气温度。
2.2布袋除尘器采用离线清灰方式
2.3清灰程序的运行分为“自动”和“手动”两种方式,并可互相转换。
2.4具有不停机换袋及维修功能。
2.5 设有“定阻”和“定时”清灰控制功能,并可互相转换。
2.6旁路结构形式:内置旁路阀,气动密封,零泄漏。
2.7高温烟气放散功能。当入口烟气温度超过正常工作温度(系统设定)5ºC时,内置旁边阀自动打开,高温烟气直接放散到烟囱,以保护滤袋。
2.8 各袋室进出口压差显示功能,用来检测某室是否出现破损滤袋。
2.9 各袋室进风口设有风量调节阀,以保证各室分风均匀,并可实现该室完全离线,方便维护和检修。
2.10灰斗料位及卸灰控制功能,分自动和手动两种方式。
2.11 灰斗电机振动清灰和手动清灰(捅料口)功能。
2.12布袋除尘器顶部设有一台小吊车,方便维修使用。
2.13布袋除尘器上部设有防雨棚,用来保护脉冲阀和气缸元件。
2.14 故障报警及工艺参数显示功能。
3.除尘系统电气控制达到以下技术规范
3.1 全部除尘工艺过程控制由PLC完成。PLC设有远程控制接口(DCS),可以实现把所有除尘工艺参数传输到总控室上位机(不在供货范围),从而实现各种工艺参数的在线控制。
3.2 PLC控制与检测范围
①风机运行信息(启动/工作/停止)
②清灰系统工作状况,自动+手动。
③烟气温度自动检测。
④内置旁边阀启闭,自动+手动。
⑤清灰系统“定阻”和“定时”自动检测与控制。
⑥灰斗料位及卸料自动检测与控制(与输灰仓泵联动控制)。
⑦清灰压缩空气压力自动检测。
⑧执行元件故障自动检测功能(脉冲阀、离线阀、旁通阀、压差计、温度仪、料位计、振动电机)
4.除尘系统电气设备供货达到以下技术规范
4.1 电气设备主要包括:PLC主控柜一台,低压控制柜一台,机旁操作箱二个(除尘器上部一个,下部一个),连接电缆(电源柜→控制柜→各执行元件)等
4.2 电源
交流电源:(+5%~-10%)Ue(额定电压)
频 率 : ±2% 50Hz长期
当电压在-22.5%Ue,时间不超过一分钟时
4.3 振动电机为全封闭式。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。
4.4 控制柜采用GGD标准柜,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。
4.5 控制柜钢板厚度不低于
4.6 控制柜内端子排留有20%备用量。
4.7 所有电缆均采用铜芯线,保证其截面积具有足够的载流能力。电缆敷设时,均有电缆桥架保护。
4.8 指示灯颜色与报警信号
5.除尘器本体供货达到以下技术规范
5.1 除尘器本体钢结构按抗8级地震设计。
5.2 除尘器本体成形后规矩平整,无明显凹凸不平现象。内部筋板布局合理,保证壳体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。
5.3 各壁板制作平整不扭曲,对角线误差<
5.4 壳体组焊后密封严实,整体漏风率<3%。
5.5 壳体顶部设有防雨棚,保证顶部排水通畅,并设有排水管道引至地面。
5.6 壳体内部不存在死角或灰尘积聚区,灰斗拼角用圆角过渡,灰斗侧板与水平夹角≥60度,每个灰斗承重为5吨。
5.7 除尘器维修采用上部抽袋,并设有维修吊车。
5.8 除尘器走梯、平台及栏杆的设计能满足各层面开展维修和操作工作。走梯和平台采用镀锌格栅板,承载能力大于4KN/m², 栏杆采用钢管制作,承载能力大于3KN/m²,走梯及栏杆与水平夹角不大于45度。
5.9 花板孔采用冲压工艺,各孔位置公差保证±
5.10 滤袋与花板孔配合严密可靠,不掉袋,装拆方便。
5.11 箱体和灰斗采用CO2保护焊,保证焊缝的强度和密封性符合相关行业标准。
5.12 所有焊接件焊后进行清理整形,保证无焊渣,飞溅物和锈蚀以及尖角毛刺。
5.13 所有焊接件清理整形合格后,现场立即涂二遍防锈漆存放待运,以防生锈。
5.14 袋笼采用有机硅防腐处理,框架采用20号钢,焊接点牢固无毛刺,并保证足够的强度和刚度。
5.15 除尘器保温采用岩棉加彩钢板,保温层厚度不小于
5.16 材料材质与规格
6.供货范围
6.1 除尘器本体:前至火星捕集器变径接管,后到布袋除尘器出风口变径接管,上至防雨棚和维修吊车,下至灰斗卸灰口及钢支架。
6.2 喷吹清灰系统装置,包括从三联件以后至每根喷吹管的所有管件。
6.3 PLC电气控制系统,包括从电源柜(用户自备)到各电气设备的电缆、桥架和机旁操作箱等。
6.4除尘器保温层。
6.5 备品备件:滤袋20条,脉冲阀5个,袋笼5个。
7.除尘系统供货设备的质量承诺、监造和性能验收
7.1 质量承诺
序号 |
项目 |
检验内容 |
备注 |
1 |
原材料 |
材质 |
|
2 |
本体箱板 |
制造质量 |
|
3 |
花板组件 |
制造质量 |
|
4 |
喷吹系统 |
制造质量 |
|
5 |
灰斗组件 |
制造质量 |
|
6 |
支腿、扶梯、平台组件 |
制造质量 |
|
7 |
滤袋 |
材料、制造质量 |
|
8 |
笼骨 |
材料、制造质量 |
|
9 |
电气及自动控制系统、监测系统 |
元器件质量、组装质量 |
|
10 |
表面处理 |
油漆喷涂质量 |
|
7.2 监造
序号 |
项目 |
内容 |
监造方式 |
||
H |
W |
R |
|||
1 |
本体 |
制造质量 |
|
√ |
√ |
2 |
花板组件 |
制造质量 |
|
√ |
|
3 |
滤袋 |
材质 |
|
|
√ |
4 |
制造质量 |
|
√ |
|
|
5 |
笼骨 |
材质 |
|
|
√ |
6 |
制造质量 |
|
√ |
|
|
7 |
喷吹系统 |
制造质量 |
|
√ |
|
注:H-停工待检;W-现场监造:R-文件审查 |
|||||
监造依据:供货合同和国家的有关规定 |
7.3 产品性能验收试验
《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GB13223—2003
《袋式除尘器用滤料及滤袋技术条件》GB12625—1990
《分式反吹袋式除尘器技术条件》ZBJ88012—1989
《袋式除尘器安装要求验收规范》JB/T8471—1996
《袋式除尘器性能测试方法》GB/T12138—1989
《钢结构设计规范》GB50017—2003
《钢结构焊接标准》JB5911—1991
《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》GB578—1985
《固定式工业钢平台》GB4053.4—1983
《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》GBJ232—1982
其它适用于本项目的规范和标准
8.包装、保管、运输
8.1 钢结构件在供方工厂内,全部按易于运输的分割件打包。各分割件打包后,不再使用外包装。
8.2 为避免现场存放过多零部件,给零部件保管造成困难,供方自行决定按安装顺序逐次运输有关零部件。
8.3 所有零部件采用汽车运输方式,由供方负责。
8.4 现场零部件的卸车吊装由供方负责。
9.技术资料交付
9.1 合同生效后7-10日内,供方向需方提供以下图纸和资料。
9.2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,供方向需方提供以下图纸和资料:
10.需方责任
10.1保证施工现场“三通一平”,如果由于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造成工期拖延,由需方负责。
10.2为供方安装调试人员提供现场管理、工具保管、食宿(不含费用)、人员联络方便条件。
10.3由于需方原因造成供方设备不能及时调试运行,供方不承担工期拖延相关商务合同责任。